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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夫山泉陷“霉菌门”
发布时间:2013-04-10 18:28  来源:文汇报
  农夫山泉近来似乎真有点走“霉运”,还没走出“水源地垃圾围城”的阴影,又被曝出其广东分厂生产的瓶装饮用天然水,逃避广东省“严格”标准而异地选择浙江省“宽松”标准。国家瓶(桶)装天然饮用水是否有统一“国标”?浙江省地方标准是否真的低于国家标准和广东省标准?记者展开调查。

  浙标低于粤标实为“乌龙”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处处长周晓林接受了本报独家采访。周晓林向记者出示三份文件:《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国家标准GB19298-2003;浙江省标准DB33/383-2005;广东省标准DBS44/001-2011。他说,这是目前在实施的标准,三份标准中微生物指标完全相同,统一为菌落总数50,大肠群菌3,霉菌、酵母菌10,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他说,之前的媒体报道拿广东省2000年已废除的“DB44/116-2000”标准和现在浙江省正在执行的“DB33/383-2005”标准来比较很不恰当。实际上,2012年5月1日,广东省卫生厅新实施的《饮用天然山泉水》“DBS44/001-2011”标准,和浙江省现在的标准都一样,采用的都是国家统一标准,微生物霉菌、酵母菌指标都10,不存在浙江省标准低于广东省标准之说。他介绍,2002年浙江省实施的地方标准DB33/383-2002中,微生物霉菌、酵母菌指标也是不得检出,2005年修改后的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383-2005中霉菌、酵母菌按照国家统一标准才改为10。为什么早期制定的地方标准微生物参数反而低于现行参数?

  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院长陈自力向记者道出了其中缘由。2000年前后,浙江省天然水生产企业有上百家,各企业情况良莠不齐。当时,国家还没有天然饮用水统一标准,而企业对统一标准又有迫切需求。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是提出制定浙江省统一标准,由于当时没有国内标准参考,在制定标准时只能参考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质量准则》及《国际瓶装水协会瓶装水实施准则》等国际标准。该标准中微生物霉菌、酵母菌为不得检出。该标准在2002年正式实施,标准号为DB33/383-2002。

  2003年9月24日,国家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国家标准GB19298-2003,微生物霉菌、酵母菌指标为10。该标准于2004年5月1日实施。国家标准出台后,地方标准参数变得远超过国家标准,显然地方标准更为“苛刻”。因此,地方有的生产饮用水的企业开始“不适应”,认为地方标准应该服从国家标准。

  2005年,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国家标准GB19298-2003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标准为DB33/383-2005浙江省标准。该标准中微生物霉菌、酵母菌指标采用国标为10,该标准在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陈自力认为,新标准低于老标准的原因是,国家标准制定上更符合国内情况,国内水质达不到国际标准水质。

  微生物指标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可饮用

  那么,天然饮用水中微生物霉菌、酵母菌含量如果10是否会影响人体健康?记者请教了浙江工业大学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教授潘理黎。潘理黎说,天然纯净水经过处理后,一般不会有霉菌、酵母菌,但企业在灌装和运输过程中如有不当,会出现霉菌、酵母菌,但是只要不超出国家标准,对身体影响不大,还是可以放心饮用的。

  那么农夫山泉广东分公司为何要授人于柄,按所谓的浙江标准执行?农夫山泉给记者发来一份传真说明此事:广东省卫生厅2013年1月10日下发给河源市卫生局回复函粤卫函(2013)21号,该函指出:“农夫山泉广东万绿湖有限公司出具了浙江省卫生厅《可执行DB33/383-2005产品标准生产“农夫山泉”饮用天然水的企业名单》的备案,我省无需备案”。按照《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相关规定,农夫山泉广东分厂使用浙江省地方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本报通讯员 刘海波 驻浙记者 蒋萍(本报杭州4月9日专电)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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