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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长谈大气污染治理:健全追责和赔偿制度
发布时间:2013-06-04 15:09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6月4日电(记者 罗沙 顾瑞珍)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目前中国大气污染面临的形势如何?又该如何对症下药治理大气污染?记者带着这些问题专访了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

  周生贤说,近年来,中国部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但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煤烟型污染尚未得到控制,以细颗粒物(PM2.5)为特征污染物的区域性大气环境问题又日益突出。许多城市空气质量急剧下降,严重威胁人们正常生产生活。

  他表示,国内外经验表明,大气污染可治可控。中国的情况更加复杂、任务更加艰巨,发达国家上百年间逐步出现的资源环境矛盾,在中国集中显现。

  “PM2.5污染是长期积累形成的问题,解决起来需要一个过程。”周生贤说。

  周生贤认为,大气污染与发展方式、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密切相关。中国高消耗、高污染、低产出、低效益的粗放工业模式尚未根本改变,产业结构重型化特征明显,单位产品的污染物排放强度高,污染物排放量大。

  “解决大气污染问题,要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下功夫。”周生贤指出,一方面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清理整顿违规产能、积极化解过剩产能。另一方面要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发展清洁能源、推进煤炭清洁利用。

  他说:“机动车已成为城市空气的重要污染源,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机动车对PM2.5的贡献率达20%至25%。要科学调控城市机动车保有量,大力淘汰黄标车,加快车用燃油低硫化步伐,深化机动车污染治理。”

  周生贤表示,在找准突破口治理大气污染的同时,要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让保护者得收益、获得补偿,污染者多负担、付出代价。

  “对能效、排污强度达到‘领跑者’标准的先进企业,要给予鼓励。”他说,“同时严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贷款和上市融资,引导银行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的信贷支持。”

  周生贤同时表示,要抓紧修订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着力解决责任不落实、公众环境权益保护力度不够、环境违法行为惩处不力等问题。

  “一定要明确责任,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公众参与的合力。”周生贤强调说,环境保护最终还要落实到每个人的行为上。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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