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重建议撤销中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文海的职务 中山市人大常委会的行为合法吗? 中山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姜女士电话号码076088308595,她在那里忽悠老百姓。中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一位先生,拒不告知姓名姓氏,他的电话076088236073,也在那里忽悠人,拒绝告知监察司法委的电话号码,还说什么他们的电话号码不对外,岂有此理? 忽悠老百姓,其他部门电话不公开 ,符合宪法要求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7条规定,反对官僚主义。密切联系群众,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你这个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做到了吗?中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文海同志,你的用人之道是有问题的。选人用人做到任人唯贤了吗?符合公务员法的规定吗?其下属人员的行为符合公务员的条件吗?笔者认为,涉嫌任人唯亲。 中山市人大常委会网站首页底部公布的电话0760-88363319,形同虚设,不能使用。涉嫌欺骗公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1条之规定,公民有批评权建议权、举报投诉权。 笔者作为中国公民、中共党员,鉴于中山市人大常委会无视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指示,无视宪法,拒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条、第27条之规定,现郑重建议撤销中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文海的职务。 建议人:王金祥(中国公民,中共党员) 联系电话:010-81783596,18911276110。 电子邮箱:3156002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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